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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5-04-21 13:46:43 | 23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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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大连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 研究生 院。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 辽宁 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 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 志愿 ,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 内蒙古 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 分数线 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 艺术 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和内地 新疆 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语言 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 学习 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 强基计划 、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23高考网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是568分,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1937年南迁至长沙,与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1946年复员返回北平,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城内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计划与录取

1、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3、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4、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7、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8、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9、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非通用语种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10、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博雅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入选资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

11、北京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定向生录取线参照北京大学统招生调档线执行。若出现志愿率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不能超过统招生调档线10分,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招收同类别生源地区招收。

12、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3高考网(https://www.023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华南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及各专业就业情况和统计数据分析,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本科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名称: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名称: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UT。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1

第六条 学校属性: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第八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十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段、本科批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学校网址:

第十三条 学校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 号(五山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大学城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广州国际校区)。

第十四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华南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五条 华南理工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华南理工大学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与建议,并监督本科招生工作进行。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相关政策要求,公开、公平地组织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监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八条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纪监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

监督电话:020-87110195;

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中座10层1001室。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类全英创新班、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类(强基计划班)、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制药工程)、轻工类(含轻化工程、资源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全英班)、环境工程(3加2中澳班)、生物技术(强基计划班)、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技术)、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自动化创新班、自动化类(含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加2中澳班)、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行政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英创新班、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卓越班)、软件工程(3加2中澳班)、软件工程。

第二十一条 加试要求:录取至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三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细则:

(一)投档比例: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本科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及以上。我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出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则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二)加分政策的处理办法: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档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安排专业志愿时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若仍未完成计划,原则上与该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处理。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四)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区、市)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不分文理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仍然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执行。其中,在江苏省普通类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一个A一个B及以上;江苏省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两个B及以上;江苏省艺术专业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七)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该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区、市)投档分数线(我校在该省(区、市)未设置该科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培养时间一年,预科培养结业后转入本科阶段就读。

第二十六条 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凡以普通类考生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台侨生身份报考港澳台侨联招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筑梦计划”、艺术专业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和港澳台侨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科类专业学费:6060元/生·学年;

(三)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学费:7660元/生·学年。

(五)住宿费:600~15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第三十一条 华南理工大学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

(一)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二)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赠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学校资助热线电话:020-87110693。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具体培养与分流方案由我校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为学校官方招生办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笃行楼(2号楼)北座111室

邮政编码:510641

招生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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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34:59
河北金融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河北金融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
河北金融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河北金融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

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北金融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河北省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4-07-31 18:48:30
临沂师范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 临沂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临沂师范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 临沂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09年临沂师范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1.文科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48分;本科第三批522分。2.理科本科第一批593分;本科第二批534分;本科第三批510分。3.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更好地完成今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文科320分、理科310分为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分数线。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在八月中旬

2024-10-04 19:14:46
桂林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 广西警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桂林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 广西警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警察学院,英文名为GuangxiPoliceCollege,学校代码11547。学校是广西唯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高等学校,是八

2024-02-20 16:44:39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广东高考分数线)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广东高考分数线)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一、院校名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二、学校代码:13074三、办学校址:秦皇岛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六、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七、学院简介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位于著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交界处,北靠燕山,南临渤海。学院占地面积66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目前有在校生1.2万人,开设了

2024-10-18 15:52:59
09河北省高考二本补录问题(莆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09河北省高考二本补录问题(莆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09河北省高考二本补录问题2009年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分校分专业征集志愿计划(本科二批)代号院校(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学费代号院校(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学费0019安顺学院非定向文史本科二批(本科)1元/年01运动人体科学0407河北医科大学03针灸推拿学(康复方向)0410河池学院01汉语言文学0419河

2024-09-13 02:47:23
河南高考生可以报几个志愿(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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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生可以报几个志愿河南高考生可以报6个志愿。1.首先,河南高考生填报志愿的数量:河南高考生可以报6个志愿,包括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2.常规类别志愿填报:普通类志愿填报:河南高考生可以选择填报3个本科批次(一本、二本、三本)的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志愿填报顺序。体育类志愿填报:对于有特长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

2024-12-28 17:43:48
河南大学专业组设置代码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专业组设置代码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学校代码:13501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5.办学层次:本科6.学

2025-02-25 16:31:25